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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部份家长表示虽然自己拥有财产可以支持其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 但忧虑自己去世后, 其智障子女在处理个人财务上有困难; 此外, 他们亦忧虑自己离世后其智障子女的日常照顾问题。

 

在2017年的《施政报告》中政府已决定牵头成立「特殊需要信託」,以提供既可信赖、又可负担的信託服务。特殊需要信託办事处亦已于2018年12月成立,透过由社会福利署署长法团担任「特殊需要信託」的受託人,在家长离世后管理他们遗下的财产,并按照他们的意愿定期向其子女的照顾者或机构发放款项,以确保他们的财产用于继续照顾其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上。

 

有关特殊需要信託的申请资料及详情可参考社会福利署以下网页: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rehab/sub_listofserv/id_snto/